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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案例曝光】(二十三)丨怀化芷江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问题整改

来源: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编辑:王媛 2022-11-14 16: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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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不靠厘清责任真改实改

企业自筹千万资金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2021年4月,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接群众电话投诉举报,称“怀化市芷江县新店坪镇家园村某锰业公司冶炼厂(已关闭十几年)污染饮用水、污染农田。2015年县政府进行整治,但不到位,污染依旧存在。”督察组随即将该问题转当地办理。接督察组转办问题后,芷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问题纳入芷江县重点督办整改事项,组织人员迅速调查处理。

经查,2007年7月,原芷江某锰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未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废水、废渣直排污染周边环境,芷江县政府对该公司电解锰生产线依法关闭。企业关闭后锰渣库未进行闭库,渗滤液收集系统损坏,存在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为消除隐患,2015年7月,芷江县政府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的《芷江晨地锰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技术方案》要求,实施了电解锰渣闭库及受污染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后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近几年来,两边山体大量山水渗透进入锰渣闭库区内,锰渣库大坝底部出现渗滤液。2020年-2021年现场环境监测结果表明,渣库外排渗滤液pH值、锰、氨氮均超过了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浓度限值,影响下游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投诉举报案例曝光】(二十三)丨怀化芷江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问题整改

△历史遗留场地治理修复前后

为彻底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迅速办结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信访交办问题,芷江县坚持“损害赔偿、污染消除、生态修复、群众满意”原则,狠抓整改治理工程实施,着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体,芷江县政府立即成立该问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诉讼专案小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整改小组,分别负责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治理修复工程的协调实施。县政府同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告知责任企业主体治理责任。

县政府还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新店坪镇党委负责人,召开消除锰渣库渗滤液环境污染隐患和信访处理工作协调会议,各职能部门根据现场调查数据核实情况,及时公开各类勘验监测、效果评估、竣工验收结果。上门走访,向群众答疑解惑,让群众满意。

2021年10月,原责任企业严格按照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的历史遗留场地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投资1420万元启动整改治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1、对原电解锰生产区历史遗留场地和原锰渣填埋场开展调查评估,拆除残留建筑物。2、在原电解锰生产厂区新建锰渣填埋场,配套建设了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防渗系统、地下水监测系统等。3、将原锰渣填埋场闭库的锰渣和渣土混合物转运至新建的锰渣填埋场。4、新建锰渣填埋场闭库后进行边坡除险加固,整治区域内全面完成场地整理、生态修复和科学复绿。

该工程在治理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指导监管,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现场设置3个视频监控点,对锰渣转运、锰渣新填埋场开挖、防渗、填埋、封场闭库等过程进行24小时监控,确保治理工程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有序、有效实施。2022年8月10日,治理工程通过省、市专家组效果评估和竣工验收。

【投诉举报案例曝光】(二十三)丨怀化芷江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问题整改

△原锰粉加工车间历史遗留场地治理修复前后

经过整治,原生产区生产设施全部拆除,遗留在生产区和原锰渣填埋场的锰渣、受污染土壤全部转运至新建的锰渣填埋场进行立体防渗封场处理,原锰渣填埋场渗滤液污染隐患基本消除,下游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增加了广大人民群众满意度;原锰渣闭库区下游水库、溪流水质达到《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在原电解锰生产厂区新建库容约12万立方米锰渣填埋场全部完成生态修复和科学复绿。“昔日污染隐患频投诉,今朝绿草成茵现美景”。

【投诉举报案例曝光】(二十三)丨怀化芷江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问题整改

△原电解锰车间历史遗留场地治理修复前后

经验启示:芷江县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责成责任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定原则,自筹治理资金完成整改治理工程。

该案例是怀化市首例通过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解决历史遗留突出环境问题的典型案例。通过该项目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得到有效实践,在全省范围内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推广效应。

来源: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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