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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开班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高云哲 周燕 杨涛利 编辑:朱婷劼 2024-08-05 17: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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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24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班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党委党校开班,旨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常态化实施,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全国各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能力。

培训结合现场授课、分组讨论、典型案例现场教学等方式,为学员们营造良好的交流学习氛围。

培训期间,来自北京市、重庆市、江苏省、安徽省、甘肃省、青海省、黑龙江省、福建省等省市生态环境厅(局)、自然资源厅(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和发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审判要点等内容开展培训交流和经验分享。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部组织这次培训,我觉得是一场‘及时雨’,非常‘解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科技处副处长李缨说。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经过9年的工作实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已经从全国试行进入推进常态化实施阶段,这次培训将进一步提升各地工作能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於方说。

培训班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主办、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承办、昌吉州党委组织部和州生态环境局协办。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戴武军,昌吉州副州长李丹出席开班仪式,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首席科学家於方主持开班仪式。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从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人员和从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科研工作的98名学员参加了现场培训,另有约1800名学员通过线上方式参加培训。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高云哲 周燕 杨涛利

编辑: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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