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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起,这四类产品生产将有大变化!生态环境部消耗臭氧层物质新规解读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作者:谌羿 编辑:redcloud 2025-12-23 09: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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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了四项重要公告,《关于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冰柜产品的公告》(公告2025年第27号)、《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聚氨酯产品的公告》(公告2025年第28号)、《关于禁止使用含氢氯氟烃(HCFCs)作为清洗剂的公告》(公告2025年第30号)、《关于禁止生产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挤出聚苯乙烯泡沫产品的公告》(公告2025年第31号),从2026年起全面禁止在特定领域使用含氢氯氟烃(HCFCs)和氢氟碳化物(HFCs),详见下表。

我国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和2021年接受限控氢氟碳化物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来,持续开展受控用途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淘汰和替代,如期完成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和甲基溴五大类ODS的淘汰,目前正在开展含氢氯氟烃加速淘汰与氢氟碳化物削减行动。

为履行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环大气〔2025〕27号),明确了含氢氯氟烃的淘汰和氢氟碳化物的削减时间表。近日发布的四项重要公告是落实《国家方案》、推进ODS淘汰和HFCs削减进程、实现国家履约目标的积极举措,对推动相关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展现了中国认真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的负责任态度。

相关企业可以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适合的替代品,在规定的时间内淘汰不合规产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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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厅大气处

编辑丨周吉发

初审丨刘文馨

复审丨文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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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谌羿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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