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标准化工作,6月27-29日,省生态环境厅在长沙组织举办全省生态环境法规与标准业务培训班。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宇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一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厅党组部署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法规与标准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被评为法治政府建设绩效优秀单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案例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相关工作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作经验交流。
黄宇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省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工作要坚决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践行严密法治观,推进生态环境法规标准工作再上新台阶,以高质量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黄宇强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要聚焦重点工作,在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在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上打造新亮点,在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落实上取得新成效,为促进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生态环境部法规司司长别涛以视频连线方式为学员授课,重点解读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
他同时指出,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在制度建设、机制构建上开展了有益探索,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做出贡献。
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有关专家分别就“生态环境标准政策解读”“行政执法风险防范”“行政处罚法解读”及“行政执法案卷常见问题解析”等方面内容进行授课。
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及县(市、区)分局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及县(市、区)分局其他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视频培训。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官微
编辑: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