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外散步,受到野猪攻击,为了避免危及自身人身安全打伤了野猪,事后有人告诉你:野猪是保护动物,打伤了要坐牢,你该怎么办?
别着急,看看法典怎么说!
生态环境法典指出,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配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八百二十八条第三款: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这么一条充满“人性温度”的规定,告诉了我们“生命权优先”的原则。但是需要注意,必须是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才不需要为伤害野生动物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编辑:陈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