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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挡内不是法外之地!湖南郴州查处3起工地生态违法案件
2026-10-20 16:18:42 字号:小中大

围挡内不是法外之地!湖南郴州查处3起工地生态违法案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维护辖区人居环境质量,湖南省郴州市城管执法支队苏仙大队聚焦施工扬尘管控、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近期,苏仙大队综合中队执法人员依法立案查处三起工地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以严格执法护航苏仙辖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案件一:郴州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工地未采取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经查,郴州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郴州大道由东向西方向白溪村路段施工期间,未采取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产生扬尘污染,影响周边大气环境。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苏仙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二:郴州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在施工工地未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经查,郴州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在沿江路与城东路交汇处路段开展施工作业时,未采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工地扬尘管控缺位,造成扬尘污染。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规定。苏仙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三:湖南某劳务有限公司违法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案

经查,湖南某劳务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依法取得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实施夜间混凝土浇筑作业,产生施工噪声,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七十二条第二款“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的规定。苏仙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下一步,郴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苏仙大队将持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执法准绳,常态化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执法检查,坚持巡查不松、监管不软、处罚到位,对扬尘管控不到位、违法夜间施工等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用法治力量护航苏仙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来源:林邑城事

来源:红网百姓呼声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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