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25日讯(通讯员 汪晶)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辖区基层法院组成“生态司法服务队”,深入乡村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与生态保护理念送到田间地头,助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家园。
普法宣传“接地气”
近日,法院干警走进炎陵县大院农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典型案例、摆放展示架、现场答疑等形式,向村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展示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了本地珍稀动植物种类及其保护意义,并结合典型案例,讲解非法捕猎、破坏栖息地等行为的法律后果。
在村广场,干警们还设置“法律咨询台”,针对村民关心的土地纠纷、野生动物误伤赔偿等问题进行解答。一位村民感慨道:“以前总觉得保护动物是政府的事,现在才知道每个人都有责任!”
以案释法“零距离”
为增强宣传实效,中院民三庭干警选取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村内广场开展普法。法官们详细释明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垦修路的法律责任。此外,干警们还组织“生态保护故事会”,邀请村民分享与野生动植物的互动经历。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资料100余份,解答咨询50人次。“打通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让法律从纸面走进生活、让理念从口号化为行动。”株洲中院民三庭庭长彭华表示,这种“司法服务+群众参与”的模式,既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中国智慧,也是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生动注脚。
美丽中国我先行,司法护航践于行。株洲法院以环境日为契机,将普法宣传贴近民心,让生物多样性保护从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行动,以法为盾,守护生命共同体。
来源:红网
作者:汪晶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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