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29日岳阳讯(通讯员 肖瑶)1月13日,冬日洋洋,暖意融融,岳阳市云溪区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候鸟翩飞、草木葱郁。一场特殊的巡回法庭在此开启,被告人王长贵(化名)端坐席上,身形微颤,哽咽着为自己因无知破坏生态的行为,向公众诚恳致歉。
时光回溯至2024年,6月的池塘边草木繁茂,各类野生鸟类频繁出没,叽叽喳喳的叫声萦绕耳畔。王长贵承包了一块农田养殖小龙虾,常年在田埂忙活。一次,他见几只鸟儿在塘边啄食草籽,贪嘴的念头骤然萌生:“这野鸟肉质鲜嫩,炖着吃定是美味。”起初他只是想想,可越看越心动,终究没能抵挡住口腹之欲。

1月13日,云溪区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巡回法庭审理宣判王长贵案。
这一天,王长贵趁着打理完虾田、天色渐暗时,悄悄在田埂边撒上少量大豆、稻谷,再在隐蔽处放置几个小地笼。几个小时后,他收获了两三只小麻雀,他麻利地将鸟儿拿回家处理干净炖成汤,只觉滋味远胜家养家禽。之后,他彻底放下顾虑,开始在田埂边铺上地笼,捕捉到的鸟儿也越来越多。
家人见他日日沉迷捕鸟,多次劝说阻拦,妻子告诫他:“野鸟不能乱捕,万一违法连累全家就糟了。”可王长贵根本听不进去,反倒觉得妻子小题大做。邻居张大爷也出面劝阻:“长贵啊,野鸟是大自然的生灵,说不定还是保护动物,真违了法可就晚了!”他却依旧我行我素,要么敷衍回避,要么出言反驳,“我在自家田埂边捉几只鸟,关别人什么事情?”
南方夏季,正是鸟儿繁殖育雏的季节,而王长贵依旧未停下捕猎的脚步。他在家中又添了两个冰柜,三个冰柜渐渐被塞得满满当当。他日复一日地在田埂撒饵、收笼,再回家处理鸟类,丝毫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正在一点点撕裂当地的生态平衡。
10月,云溪公安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后来到王长贵家中,当冰柜中两百余只鸟类尸体被清点时,这一幕让在场执法人员揪心不已。王长贵这才慌了神,往日的侥幸与得意烟消云散,只剩下无尽的恐慌。
经专家鉴定,王长贵冰柜里的200余只野生鸟类,包含黑水鸡、珠颈斑鸠、白鹭等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总价值达7.45万元。他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无知与贪念绝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
王长贵因非法狩猎罪被云溪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云溪区法院最终判处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并需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槌“咚”的一声重重落下,判决尘埃落定。阳光穿过枝叶洒在法庭上,映照着湿地公园候鸟翩飞、草木葱郁的景象,再联想到那些被冰柜封存的生命,旁听群众无不深受触动。野生动物是生态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唯有敬畏自然、严守法律,才能守护好这份生机与绿意,筑牢绿色发展的根基。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检察官提醒:
荀子言“不夭其生,不绝其长”,而该案中王某因一时贪念、漠视生态,以非法手段猎捕野生鸟类,不仅破坏了局部生态平衡,更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最终付出了法律代价。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抵制非法狩猎行为,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来源:红网
作者:肖瑶
编辑:刘良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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