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宁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资料图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李璐 长沙报道
入河排污口是岸上污染入河的最后一道“关卡”,是水环境管理的关键抓手。
4月14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近期印发的《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贯彻落实安排。
湖南地处长江中游、长江经济带核心腹地,是守护长江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生态地位特殊、责任重大。近年来,湖南以“一江一湖四水”为主战场,纵深推进碧水保卫战与系统治理,全省水生态环境实现整体性、历史性、根本性好转,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全省水质持续向好,147个国考断面优良比例连续四年稳定在98.6%,劣Ⅴ类水体清零,“一江四水”干流连续6年保持Ⅱ类及以上水质,洞庭湖总磷浓度较2020年下降11.7%。水生态稳步恢复,“一江一湖四水”监测到土著鱼类174种,洞庭湖越冬候鸟达47.41万只,江豚、麋鹿数量分别增至194头、近400头。美丽河湖引领示范,建成国家美丽河湖23条,其中5条入选国家优秀案例。
出台《管理办法》的背景与必要性
湖南历来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监管,2021年起连续五年将其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重点任务与年度考核,系统部署、压茬推进。
2021年、2024年,湖南先后发布第7号、第10号总河长令,推动排污口“一口一档”建设与重点河湖整治攻坚。住建、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协同发力,圆满完成“十四五”排查整治任务。累计完成16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排查,查实1.1万余个入河排污口,基本实现监测溯源、分类整治;当前全域排查深入推进,新排查支流及其他流域排污口1.4万余个,“十五五”期间将分类施策、有序整治。
同时,入河排污口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仍存在短板弱项。一是整治质量仍需巩固提升。个别地区因历史管网复杂、雨污分流不彻底,汛期仍存在水污混排现象,彻底整治难度较大。二是后续整治任务更加艰巨。全域排查出的排污口主要集中在县城、乡镇和农村区域,相较于此前以城市为主的整治对象,面临管网基础薄弱、监测能力不足、资金保障困难等挑战。三是监督管理能力有待加强。目前主要以人工巡查为主,新技术应用不足,对违法违规排污行为的精准识别和长效监管还存在不足。
出台《管理办法》,既是固化“十四五”实践经验、补齐监管短板的现实需要,也是压实责任、精准管控、筑牢碧水防线的制度保障。
《管理办法》核心内容:构建“三大体系”、落实“五大举措”
《管理办法》立足实践、聚焦问题,按照“以水定岸、明晰责任、差别管理、改革创新”思路,细化排放管控、监督监测、执法巡查与规范化建设要求,构建责任划分、审批登记、监测监管三大体系。
一是健全全方位责任体系。《管理办法》明确了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的治污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责任,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责任体系。
二是优化分类审批体系。对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以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设置实行审批管理;其他入河排污口实行登记管理。细化审批权限、程序与流程,规范设置审批与登记管理。
三是构建分级监管体系。将入河排污口分成重点、简化、一般监管排口,明确日常监测频次、规范化与智能化监管要求,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同时,聚焦突出问题,强化五项关键举措。
深化排查整治。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全面摸清排污口底数,建立问题排污口清单并动态更新,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分类分批推进整治。
强化以测促管。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义务,监测异常应加密监测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监测结果直接用于环境监管与执法。
严格监督执法。相关部门依职责强化现场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排污口检查纳入河长巡河,生态环境部门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依托投诉举报、监测数据等开展靶向执法。
加强特殊时段管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依法制定枯水期管控方案,实施限排、停排措施;汛期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雨水管、合流管、排渍泵站、农灌渠等设施清淤疏通,防范汛期污水直排。
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要求责任主体在污水入河处等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通过标识牌、显示屏、二维码标识或者网络媒体等主动公开信息;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参与监督,形成共治格局。
全民参与,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见效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以《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压实责任、畅通渠道、凝聚合力,共同守护三湘碧水。
一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群众房前屋后的河流支流、沟渠塘坝等“小微水体”进行系统排查,建立清单,分类施治,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省生态环境厅官微平台和新湖南、红网时刻新闻等主流媒体设有举报奖励窗口,大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可通过“一码通”进行有奖举报。还可以通过湖南生态环境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信访举报正规渠道,依法有序参与环境监督与投诉举报。
三是主动征集问题线索。聚焦入河排污口等重点领域,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变被动接收为主动查找,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监督”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编辑:黄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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