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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程 新样范丨湘赣联手开创“八同”协作立法先河 用法治共护一江碧水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任晔 编辑:王津 2023-12-02 19: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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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吴公然 任晔 长沙报道

“通过!”11月30日下午,随着主持人的宣布,在长沙举行的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同一天,远在300公里外江西省南昌市,江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也审查批准了《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

实际上,两个条例,内容相同,同一天表决通过。人们知道后纷纷感慨,湖南江西两“老表”干的这件事简直是“神同步”。

其实,“同步”的地方还有很多,这个过程一共有“八同”,即同步立项、共同调研、共同起草、形成共同的法规草案、同步审议、同步实施、同步宣传、协同开展监督。这种协同立法模式在全国尚属首次。

条例的批准意味着,今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新增“区域协同立法”后,全国首部跨省流域市级层面协同立法出台,将引领和推动萍水河-渌水流域高质量发展。

一江碧水横跨湘赣,两地开展协同立法

渌水发源于宜春市袁州区水江镇,一路奔西,经萍乡、醴陵、渌口,入湘江。168公里河流,上称萍水,萍水与澄潭江在醴陵市双江口汇合后,始称渌水。在萍乡境内主河长76.66公里,在株洲境内主河长82公里。

这是株萍两地、湘赣两省的一条“生态河”,更是一条“民生河”。就拿渌水流域来说,共有饮用水地源地266处。河流水质好坏,不仅关系生态环境,更关系到老百姓的饮用水安全。

近年来,两地省市两级政府就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开展了系列合作,但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存在信息不透明、不共享,执法不配合,应急不联动等协作不畅问题,成为株萍共筑绿色生态屏障的“堵点”。

今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要坚持把强化区域协同融通作为着力点,沿江省市要坚持省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增强区域交通互联性、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稳步推进生态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新修改的《立法法》第八十三条新增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

“以‘保好水、治差水、配水量、控面源、保安全’为目标,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以法治化手段推进渌水协同保护。”这样的声音越来越成为共识。

因此,湘赣两省、株萍两市联手开展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立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萍水河-渌水流域上下游不同行政区之间的政策、工作、监督协同。

探索新路子,实现1+1>2

本次协同立法,是在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湘江保护条例等诸多上位法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实体内容有具体规定的基础上,聚焦水质、水量、航道建设等需要上下游协同配合的事项,旨在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

株萍两市成立跨省起草工作专班,集中对条例草案改稿17次,先后召开跨省专班双组长会议8次,解决“要不要协同立法”“什么样的协同”“协同解决什么问题和怎么解决”等方面的问题:

为什么协同?为了加强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

与谁协同?明确是株洲市与萍乡市协同开展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

谁来协同?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协同保护中具体做什么。

协同解决什么问题?主要解决水质、水量、航道建设等问题。

怎么协同?通过联席会议实现决策协同。通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规划相互征求意见,实现政策协同。通过上下游信息共享、航道协同,建立联合河长制,开展执法联动、应急联动,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现工作协同。

怎么保障协同?通过公众参与、政府问责、人大监督保障流域保护协同目标落地。

最终出台的条例,以流域为单元,聚焦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中需要两地协同的事项建立协同机制,形成保护合力,为依法加强萍水河-渌水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实现1+1>2的效果。

小快灵立法,立管用的法

条例共16条,属于小快灵立法,聚焦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中需要株萍两地协同的事项开展立法,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的每一项制度设计均是为了解决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将重点污染物排放、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流量管控纳入联席会议的内容;应急联动机制是为了解决上游存在发生突发水生态环境事件风险,株萍两地未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的问题;执法联动机制,是为了解决执法协助请求及时获得回应的问题。

发展和保护是一体两面,辩证统一的关系。株萍两地正在开展萍水河-渌水跨省航道建设,《条例》规定两地协同推动萍水河-渌水跨省航道的规划纳入国家水运发展规划,依托湘赣运河政策,提升规划层级,发挥立法对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

为了突出法规制度设计的有效性,条例通过建立联合巡河、联合保洁、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五项制度,解决行政区划壁垒导致的治理难题,同时建立上一级政府主导的相邻县、相邻乡镇之间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为了突出法规的可操作性,条例明确了联席会议协商的具体事项、召开的次数、牵头部门;规定了市级、县级河长每开展联河巡河不少于两次,人大常委会每年协同开展监督不少于一次。规定了反馈机制,在规划协同中,一方提出意见,另一方应当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反馈,并在规划编制说明中予以体现。在执法联动中,一方提出的协助执法请求,另一方应当及时办理并书面告知办理结果。明确公众对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人民政府对履行协同保护职责不力的依法问责,市人大常委会对萍水河-渌水流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秋菊表示,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将引领和推动萍水河-渌水流域高质量发展,对切实保障一江两岸老百姓饮用水安全,提升流域水生态系统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湘赣边区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红网

作者:吴公然 任晔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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