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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管理改革 湖南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迎来新变化

来源:红网 作者:杨朝文 谢金星 编辑:闵美颖 2020-08-26 22: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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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记者 杨朝文 通讯员 谢金星 长沙报道

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来,在全省各级各部门的推动下,全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督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建设生态强省、美丽湖南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通过开展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破解了以往生态环境保护“九龙治水”的局面。省生态环境厅增加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监督防治地下水污染、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职责。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实现了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监察问责。

省委、省政府通过制定《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审判机关等省直相关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每年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将污染防治纳入对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大格局。

与此同时,在省级层面,还成立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全面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保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州、县市区均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相关部门,研究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后,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基本厘清。在机构管理体制方面,省级层面上收了14个市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管理权限,由省生态环境厅主管、市州协管,14个市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统一调整为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由省生态环境厅直接管理。在市州层面,县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监测、执法机构一并上收市级,由市州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

此外,通过采取省生态环境厅上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职能,留市州生态环境执法职能;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职能,留市州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职能;上收14个市州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任免,留人财物管理的方式,建立健全了运行高效、全责分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杨朝文 谢金星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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