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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你有约丨从野生动物“福利院”看岳阳生态修复

来源:红网时刻新闻 作者:欧阳林 编辑:钟保 2024-12-29 18: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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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欧阳林 岳阳报道

12月29日,在第13届洞庭湖国际观鸟节中,30只被救护的候鸟被放回大自然,顺利“归队”。放飞时,它们展翅高飞,在天空中形成一道美丽的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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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飞候鸟。欧阳林摄

其实,岳阳为野生动物建了一所“福利院”——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哪只受伤了,需要救助,会被接来这里,享受“VIP”待遇——有人医治,有人投喂,待痊愈后,再重返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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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法院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使用(野生动物救助)基地。(图源:岳阳中院)

而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建设成效时,评选出10个示范性保护基地,其中,位于君山区的岳阳法院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使用(野生动物救助)基地在列。此野生动物救助基地,属东洞庭湖保护区管理范围。

入选全国示范,岳阳这家“福利院”有何过人之处?

被救护的野生动物有了可靠的食物补给

12月17日,在岳阳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饲养员何佳莉提着食物,走到一群候鸟中间进行投喂。

顿时,小天鹅、东方白鹳、白鹭等,争先恐后地扑过来啄食。

何佳莉是岳阳市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的志愿者,她每天至少要在救助中心转两个来回。

让她感到欣慰的是,被放归的动物,往往因为疗养期间吃得饱,个个身体“杠杠滴”,像人一样,精气神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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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鹿“撒欢” 。(图源: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

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会长李政告诉记者:“以前,协会没有收入,只能到处化缘,救助的动物有时只能饱一餐饿一餐。现在,有了岳阳中院的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至少解决了野生动物食物供给的难题。”

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是一笔什么钱?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延红说,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是指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赔偿义务人根据法院生效判决、调解书缴纳的费用。

这笔钱,只能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及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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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开庭现场。

“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不一样。在私益诉讼中,赔偿款会直接拨付给原告,但公益诉讼中,原告代表的是社会公众利益,因此赔偿款不能直接支付给原告。”王延红介绍,但如何管理、使用这笔赔偿资金,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全国各地存在着交政府管理、法院主导、基金制、信托制等不同模式。

岳阳以往的做法,是采取就案补偿的方式,即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赔偿或补偿的金额和方式。

“但单笔金额少、时间不固定、评估成本高,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王延红坦言。

如何用好用活这笔钱?

岳阳中院在2022年创新出台《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采取项目制方式,坚持严格程序原则和最直接的公益原则,牵头组织多部门集体审议项目申请,积极探索资金专款专用的方法和模式,激活资金使用效率。

岳阳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便申请成为资金使用基地之一。

钱由谁来用?项目制审议

岳阳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由岳阳市林业局批复设立,占地500余亩。

今年6月下旬,洞庭湖水位上涨,一群麋鹿被迫离开湿地,其中一头小麋鹿溺水,获救后,被送到岳阳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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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小麋鹿。(图源: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

“小麋鹿大概3个月大,待它长大点,我们再放归。”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麋鹿保护专家宋玉成说。

像这样的救助事例,在岳阳不胜枚举。

承担救护工作的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今年1月再次向岳阳法院提交东洞庭湖野生麋鹿种群及其他野生动物食物补给项目申请,促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

当月,岳阳中院组织召开项目审议会。参会人员来自人大、政协机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志愿者团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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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议会现场。(图源:岳阳中院)

“运输和管理费用从哪里来?”

“每天投喂,食物量大小的依据是什么?”

与会人员逐一对项目的明细、类别、数量进行询问与核对。

经审议通过后,岳阳中院及辖区君山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使用(野生动物救助)基地采取委托实施的方式,向救助中心拨付28万余元公益赔偿资金。

资金到位后,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购买了玉米、青菜、南瓜、黄豆、精饲料,并用无人机播种黑麦草,多批次为救助的野生动物进行野外投食和食物补给。

“以前投喂,因资金不够,每天补给一头麋鹿的食物是3至5斤,现在每天每头达到15斤,充足的食物提升了野生动物的存活率。”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会长李政说。

在2022年,救助中心申请了一笔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在第二年,救助动物就达163起,比上年增长83%,让更多的野生动物有了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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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沉浸式”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图源:岳阳中院)

另据李政介绍,项目实施期间,基地接待公益研学等活动300余场,共1.6万余人次,普及了生态修复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镜子”

走进位于君山区的岳阳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只见多只麋鹿或悠闲觅食,或嬉戏跳跃,让寂寥的冬日显得生机勃勃。

在岳阳,“江豚的微笑”“麋鹿的倩影”“候鸟的欢歌”已成为三张“生态名片”,也成为定格秀美岳阳的最佳“自然镜头”。

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的使用,无疑为岳阳的生态名片锦上添花。

生态修复,不能停留在纸面上。

据媒体报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在全国推广到目前仅6年时间,因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相关管理办法,仅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不能涵盖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导致对相关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各地做法不尽相同。

如何提升资金使用质效,是一道共性难题。

岳阳法院创新探索,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建立了两级法院全覆盖的13个多功能司法保护基地和6个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使用基地,替代性修复基地涵盖了野生动物救助、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公益项目,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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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鸟的“欢歌” 。(图源:岳阳市林业局)

生态修复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处罚和赔偿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只有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变成一株株还绿的植物、一条条去污的河流,变成野生动物们更适宜的生存环境,才算得上真正的生态修复。

这需要一个过程,更需要各地积极探索,岳阳迈出了第一步,但这条路还依然很漫长。

越是重要的钱,越要精细地用。

涉及资金使用,就必须严格管理、依流程办事,尤其是这类从司法案件中汇集而来的生态修复专项资金。

去年10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联组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资金的管理使用问题,回答了全国人大代表的提问,可见这个问题的重要性。

岳阳法院对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的管理,不是简单“走程序”“走过场”,而是落实落细。

值得注意的是,项目经集体审议通过后,每一年,资金使用机构都要向法院报送年度结项报告,接受监督,避免资金滥用、挪用、截留,以确保钱都用在刀刃上。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靠具体行动来实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绝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实践的,是通过一次次行动、一个个细节来呈现和实现的。

岳阳拥有大美洞庭,是“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首倡地,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方面,理应走在前、带好头。

野生动物作为人类在地球上的共生伙伴,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部分。

可以说,对受伤、受困野生动物的每一次救助,都是对生态平衡的一次捍卫,也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生动践行。

守护一江碧水,保护绿水青山,善待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我们自己。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成为参与者。

来源:红网时刻新闻

作者:欧阳林

编辑: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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