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7日下午,江华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件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了侵权行为人、江华农业农村局、听证员、村干部到场参加听证会。

今年3月21日,沱江镇莲花地村村民徐某某在该村星桥水流泵码头水域使用地笼网非法捕捞,被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并收缴捕捞工具及渔获物3.27 公斤。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出示了相关证据,阐述了审查意见及理由,提出“以劳代偿”的生态修复方法,要求其通过公益宣传、公益劳动等劳务代偿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

“在办案中了解当事人家庭确实困难,年纪较大,无经济来源难以支付生态损坏赔偿金,当事人愿意以劳代偿,修复被损生态环境,由村委会对其进行监督,希望当事人以自身教训为戒,争做普法宣传员。”江华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朱素平说。

“采取以劳代偿来代替他的处罚,我觉得非常好,很有温度,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听证员、江华人大代表杨丁香说。

听证员围绕本案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以及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议,一致同意对徐某某进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和“以劳代偿”的生态修复方法。最终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侵权行为人徐某某签订了生态环境修复协议。

“我接受检察院的处罚,我没有什么意见,以后我不搞鱼了,公益活动我积极地参加。”侵权行为人徐某某说。

“通过公开听证、以劳代偿来达到惩罚、警示教育的作用,起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办案效果,不仅维护了法律威严,也彰显了检察温度。”江华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朱素平说。
来源:江华融媒体中心
作者:蓝玉春 李蒋萍(通讯员)
编辑:刘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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